
选项A,供电企业利用自身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照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选项B、D、E,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A,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C,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金、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D,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而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则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二者的区分。

选项A、D、E,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选项B、C,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选项A、B,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选项D,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A,将公交车的广告位出租按照“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C,道路通行服务按照“现代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