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大病医疗支出的处理错误的是(   )。
  • A.纳税人个人符合条件的支出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可以全额抵扣
  • B.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由纳税人自己申报抵扣,也可以由配偶申报抵扣
  • C.纳税人父母符合条件的支出,不可以在纳税人大病医疗支出中申报抵扣
  • D.纳税人和子女符合条件的支出,在扣除时需要单独按人归集,不能将医药费进行混合累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报销范围的支出,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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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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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收入应该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全年平均工资的(   )

  • A.1倍
  • B.2倍
  • C.3倍
  • D.4倍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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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纳税人收到2024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需要进行用途确认,其确认时间为(   )

  • A.收到发票当月
  • B.纳税申报当期结束前
  • C.收到发票次月15日内
  • D.收到发票之日起180内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纳税人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用途确认应在当期纳税申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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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的总收入中不包括(   )

  • A.其他业务收入
  • B.营业外收入
  • C.符合免税收入的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D.符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补助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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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在计算个体工商户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 A.

    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在税前扣除

  • B.

    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在税前据实扣除

  • C.

    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100%加计扣除

  • D.

    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器具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 E.

    业主未在综合所得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而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C,个体工商户没有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选项D,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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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有关增值税的事项如下:该企业简易计税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征收率为3%,一般计税的销项税额为120万,进项税额为107万元,该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为7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10万元,上期加计抵减的余额为6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请说明2023年该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的扣除比例。

(2)该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说明理由。

(3)该企业当月新增的加计抵减额是多少?

(4)计算该企业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及结转下期抵扣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5)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不可以。理由: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3)新增的加计抵减额=(107-7)×5%=5(万元)。

(4)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7+10=117(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20-117=3(万元)。

本期可以抵减的加计抵减额=5+6=11(万元)。

本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3万元,剩余的8(11-3)万元留待下期抵减。

(5)一般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3-3=0,无需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80×3%=2.4(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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