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预收款,按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 A.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B.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银行存款

  • C.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 D.

    借:其他应付款——预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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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购进一批货物,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慎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 A.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 B.由销售方的税务机关出具已缴纳税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
  • C.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 D.可凭购进货物的运输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抵扣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2020年1月起,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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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追征税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不得加收滞纳金
  • C.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 D.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少交税款超过 10 万元的,税务机关可在 5 年内追征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 A、D,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选项 C,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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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D和E,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B,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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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 4S 店)成立于 2011 年 6 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及整车配件维修信息服务于一体的 4S 店,2021 年有关涉税资料如下,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1)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合计 11 700 万元。其中,汽车及配件销售收入10 200 万元,修理业务收入 1 500 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 221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及配件 10 200

   主营业务收入——修理 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521

(2)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方金额合计 576.3 万元。明细账反映企业当年的其他业务收入——仓储服务费,共计 576.3 万元,摘要为收取汽车生产厂家仓储服务费(为主)。按照与汽车生产厂家进货协议,当年销售品牌车辆达到规定标准允许按一定销售品牌数量向汽车生产厂家收取 1.02 万元 / 辆的仓储服务费。当年企业累计销售品牌汽车 565 辆向汽车生产厂家开具收款收据,收取仓储服务费 576.3 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76.3

 贷:其他业务收入——仓储服务费 576.3

(3)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 208.27 万元。其中,下角废料销售收入 36.27万元;代办车辆保险,按保险收入 15% 比例返还的手续费 120 万元;收取生产厂家驻店直销场地租赁费2万元;纳税大户地方财政奖励50万元。以上各项收入均未计提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8.27

 贷:营业外收入——下角废料销售 36.27

        ——保险手续费 120

        ——场地租赁 2

        ——财政奖励 50

(4)4S 店代理车辆保险业务相关业务流程如下:4S 店考虑保险公司保费、手续费返还因素,在代收车辆保险费时,给予扣除投保客户 10% 保费的折扣优惠,并将折扣后的代收保费出具收款收据。4S 店按保险公司的保费标准全额缴纳保费,将从保险公司取得的保费发票转交给投保客户,代收保费与缴纳保险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处理如下:

①向扣除投保客户代收保费:

借:银行存款 720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车辆保费 720

②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80

  其他应付款——代收车辆保费 720

 贷:银行存款 800

(5)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 9 345 万元,分别为汽车及配件销售成本 8 400万元、修理业务成本 675 万元和返还 270 万元。经核实,主营业务成本返还确认该 4S 店为促进汽车销售,按汽车生产厂家限制的最低销售价格向购车客户收款和开具机动车发票后给予客户的差价返还,差价返还的品种为购车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或购车个人出具带有身份证号的收条。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车辆销售 8 400

        ——返还 270

        ——修理 675

 贷:库存商品 9 075

   银行存款 270

(6)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发生合计 11.2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因违反汽车供应商定价政策,擅自降价销售被汽车生产厂家处以罚款 10 万元。销售人员私自驾驶购入汽车外出办事造成交通事故被交管部门处以违章罚款 0.2 万元。公司代当事人现金赔偿公司车辆损失 1 万元。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和分录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 1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正确。

业务 2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不正确。

向汽车生产厂家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按照平销返利进行处理,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为 576.3÷1.13×13% = 66.3(万元)。

业务 3 涉及增值税处理,处理不正确。下角废料销售收入、返还的保险手续费、场地租赁费均需要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金额为:36.27÷1.13×13% + 120÷1.06×6% + 2÷1.09×9% = 11.13(万元)。

纳税大户地方财政奖励无需缴纳增值税。

业务 4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业务 5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业务 6 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 2,冲减进项税额后影响会计损益,进一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 3,确认销项税额影响收入金额,进一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 6,违章罚款 0.2 万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公司代当事人现金赔偿公司车辆损失 1 万元,应向责任人收取,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 2:

借:其他业务收入——仓储服务费 576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66 .3

 贷:主营业务成本 510

业务 3:

借:营业外收入——下角废料销售36.27

       ——保险手续费 120

       ——场地租赁 2

 贷:其他业务收入——下角废料销售32.1

             ——保险手续费 113.21

             ——场地租赁 1.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 .13

业务 6:

借:其他应收款 1

 贷:营业外支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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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7 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主营糕点面包制作,兼营烘焙模具制作,产品销售以门店直销和网络平台销售为主,所有产品适用 13%增值税税率。甲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2021 年度部分生产经营信息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在门店推出面包卡充值优惠活动,充值满 1 000 元,全店购物 8 折,该折扣无截止日期,但不可与其他优惠叠加。已知该面包卡属于单用途卡,假如某消费者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充值 1 000 元,截至月末,在甲公司门店持卡购买了标价为 300 元的面包和蛋糕,累计消费 240 元。

资料二:甲公司门店直销面包,在每天 17 点之后推出买一赠一活动,购买面包赠送蛋挞,即每支付 15 元购买一个标价为 15 元的面包,可获赠一个标价为 5 元的蛋挞。门店将面包和蛋挞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且在金额栏分别注明面包金额15元,蛋挞金额5元,折扣额5元。(上述金额均含税)

资料三:甲公司将一台闲置生产设备(2020 年购入)出租,租期为 12 个月,租金12 万元(价税合计数)。租赁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合同约定租金在租赁期开始之前一次性预付。甲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全部租金。

资料四:甲公司于 2021 年度投资 500 万元购买 A 公司(境内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10% 股权,2021 年甲公司的会计核算确认了两笔投资收益。第一笔为 2021 年 3 月,A 公司宣告分配股息 30 万元并于当月收到;第二笔为 2021 年 12 月,甲公司以 350 万元价款转让 A 公司 5% 股权,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100 万元。

资料五:甲公司 2021 年 12 月售出烘焙模具 50 套,每套 200 元,共收款 1 万元。已知模具成本为 140 元每套,该销售承诺三日内无条件退货。12 月末,尚未收到退货申请,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 10%,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35.4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1 000

资料六:2021 年 6 月对租入的门面房装修完毕并可使用,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用327 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7 000 元,甲公司将全部不含税装修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000

 贷:银行存款 327 000

已知:装修工程改变了门面结构,装修后的剩余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年 6 月 30 日。

资料七:2021 年 10 月,甲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奶油变质,本公司技术人员鉴定后通知财务部门将变质奶油成本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已知该批奶油没有变价收入,已获保险赔偿。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将账面成本扣除责任人赔偿后余额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XX 责任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资料八:甲公司 2021 年度启动了一项新技术研发项目,经咨询税务机关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该项目符合加计扣除的规定,甲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要求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截至 2021 年末,研发活动仍在进行中,研发活动预期不会形成无形资产。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充值行为,甲公司不缴纳增值税。消费行为,甲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240÷(1 + 13%)×13% = 27.61(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充值行为,甲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消费行为,甲公司应确认所得税收入金额= 240÷(1 + 13%)= 212.39(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5÷(1+13%)=13.27(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申报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增值税销项税= 120 000÷(1 + 13%)×13% = 13 805.31(元)。
[要求5]
答案解析:所得税申报时租金收入= 120 000÷(1 + 13%)÷12 = 8 849.56(元)。
[要求6]
答案解析:第一笔投资收益不需要计入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一笔投资收益应计入2021年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7]
答案解析:不缴纳增值税。理由: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要求8]
答案解析:

增值税按扣除预估退货后的金额确认是错误的。应按照未扣除预估退货之前的金额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50 .44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884 .96

[要求9]
答案解析: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时 应 确 认 的 收 入 金 额 = 10 000÷(1 + 13%) =8 849.56(元)。

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 849.56 - 7 964.60 = 884.96(元)。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2

3

4

1

一、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884.96


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6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7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8

(七)不征税收入

*

*



9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A105040

*

*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1

(九)其他

7 964.6

8 849.56

884.96


[要求10]
答案解析:2021 年度税前扣除金额= 300 000÷36×6 = 50 000(元)。
[要求11]
答案解析: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金额= 300 000 - 50 000 = 250 000(元)。
[要求12]
答案解析: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从而导致多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3]
答案解析:应留存的材料证据:(列出其中 2 种)①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②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③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④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要求14]
答案解析: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要求15]
答案解析: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要求16]
答案解析: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计入加计扣除的金额是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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