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关税的征收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48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 B.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C.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 D.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清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可以扣除
  • E.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选项A,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选项B,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6个月。选项D,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清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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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Ⅰ)》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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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基本原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国家的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而非财产权利
  • B.税收法律主义属于税法基本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保证课税权实现原则
  • C.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是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
  • D.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是课税对象,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代表征税的广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家的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权利。选项B,税收法律主义属于税法基本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依法稽征原则。选项C,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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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含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等行业范围包括(  )。
  • A.农、林、牧、渔业
  • B.住宿和餐饮业
  • C.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D.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E.房地产业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简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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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核定权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进口高档化妆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 B.卷烟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 C.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 D.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省级税务局核定
  • E.成品油的计税价格由省级税务局核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遵循以下规定:(1)卷烟、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2)白酒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核定;(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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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含20%)的
  • B.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
  • C.房地产抵押期满,企业将房地产抵债
  • D.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
  • E.个人销售住房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含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房地产抵押期满,企业将房地产抵债,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E,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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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4年3月,某县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20年9月以18000万元协议购买用于该房地产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540万元。

(2)2021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开具的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3000万元,其中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2000万元。

(3)2022年12月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600万元,未开具发票。

(4)2023年5月该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54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10%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

(5)该企业已按照2%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108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当地省级政府规定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8000+540=1854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转让收入=54000÷90%=60000(万元),准予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60000×5%×(5%+3%+2%)=3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开发成本=6000-600=5400(万元),开发费用=2000+(18540+5400)×5%=3197(万元),加计扣除金额=(18540+5400)×20%=4788(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8540+5400+3197+300+4788=322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额=60000-32225=27775(万元),增值率=27775÷32225×100%=86.19%,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27775×40%-32225×5%=9498.75(万元),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9498.75-1080=841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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