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含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等行业范围包括(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简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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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Ⅰ)》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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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用于生产玉米碴,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100万元;购进土豆用于生产薯片(当月全部领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0万元。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当月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为1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玉米碴),适用9%扣除率;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薯片),适用10%扣除率。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成本=买价-进项税额=买价-买价×扣除率=买价×(1-扣除率),所以推出,买价=成本÷(1-扣除率),进项税额转出=买价×扣除率=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10÷(1-9%)×9%。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50×10%-10÷(1-9%)×9%=13.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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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 )为基础审查确定关税完税价格。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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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减按5%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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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2024年6月甲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处位于某市区的旧库房,该房产系2016年4月购入,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甲公司能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发票注明金额为800万元。旧库房含税转让价格为1300万元。购房时缴纳契税32万元,能够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甲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如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则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甲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800×(1+8×5%)+32+(1300-800)÷(1+5%)×5%×(7%+3%)×50%=115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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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规定条件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申请优惠政策的上一年度,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选项B,申请优惠政策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选项C,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视同销售收入。选项D、E,申请优惠政策的上一年度,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并未要求企业成立年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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