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混合碳八
  • B.石油醚
  • C.轻油
  • D.粗白油
  • E.烷基化油
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Ⅰ)》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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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B.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C.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减按3%征收增值税
  • D.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减按5%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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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如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则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甲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800×(1+8×5%)+32+(1300-800)÷(1+5%)×5%×(7%+3%)×50%=115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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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甲企业用自产的不含税市场价为8000元的A产品与乙企业生产的B产品进行等价交换(A、B两种产品均适用基本税率),甲企业将换入的B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乙企业将换入的A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 A.甲企业换出的A产品应计算销项税额,换入的B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B.乙企业换出的B产品应计算销项税额,换入的A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C.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不缴纳增值税
  • D.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为0,乙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元
  • E.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元,乙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为0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甲企业换出的A产品的销项税额=8000×13%=1040(元),甲企业换入的B产品由于用于集体福利,所以不得抵扣B产品的进项税额,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元);乙企业换出的B产品的销项税额=8000×13%=1040(元),乙企业换入的A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13%=1040(元),则乙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40-1040=0;所以选项B、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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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属于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 B.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以外的货物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C.在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扣除率为购进货物的适用税率
  • D.采用成本法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 E.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平均购买单价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选项B,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选项C,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选项E,平均购买单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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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8000+540=1854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转让收入=54000÷90%=60000(万元),准予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60000×5%×(5%+3%+2%)=3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开发成本=6000-600=5400(万元),开发费用=2000+(18540+5400)×5%=3197(万元),加计扣除金额=(18540+5400)×20%=4788(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8540+5400+3197+300+4788=322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额=60000-32225=27775(万元),增值率=27775÷32225×100%=86.19%,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27775×40%-32225×5%=9498.75(万元),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9498.75-1080=841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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