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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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该公司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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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非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需要视同销售;选项C,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D,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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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本题实木地板适用13%税率,故扣除率为10%,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所以原木的成本(不含运费)=300×(1-10%)=270(万元)。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销售额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270+12+60)÷(1-5%)×5%=18(万元),该地板厂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400×5%-18×8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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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B,甲厂作为生产企业,应缴纳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乙公司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或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要求2]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140×10×25%=3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在零售环节应该加征的消费税=158.2×300÷(1+13%)×10%=42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1)应纳消费税=120×200×25%=6000(万元);业务(2)应纳消费税=132×2000×25%+26×3000×5%+158.2×300÷(1+13%)×(25%+10%)=84600(万元);甲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84600+350=909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公司并非生产企业,只需要缴纳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58.2×400÷(1+13%)×10%=560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2000×(1+6×5%)+(3200×9%-220)×(7%+3%)+60=2666.8(万元);增值额=3200-2666.8=533.2(万元);增值率=533.2÷2666.8×100%=19.99%,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533.2×30%=15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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