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损害事实中,乙可以请求甲进行赔偿的行为有(  )。
  • A.甲落水,乙因施救造成自己手表损坏
  • B.甲施工失误砍断供电电缆,乙因此停工遭受损失
  • C.乙晨跑时晕倒,路过的医生甲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压断其两根肋骨
  • D.为躲避横穿马路的骑车人,甲紧急扭转方向盘撞到乙的汽车
  • E.甲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因管理不当丢失乙的行李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A,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选项B,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D,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E,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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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的是(  )。
  • A.甲在醉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乙
  • B.甲将价值16万元的汽车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7岁的乙
  • C.甲将其一处正在出租的房产赠送给15岁的乙
  • D.甲授权16岁的丙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C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B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7岁的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D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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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
  •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B.因辞职而中断就业
  • C.有求职需求但未办理失业登记
  • D.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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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案件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为其辩护的是(  )。
  • A.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 B.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 C.人民检察院抗诉
  • D.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选项D)

(2)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选项C)

(4)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选项A)

(5)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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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1年
  • B.因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1年
  • C.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90日
  • D.上述撤销权除斥期间自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撤销权作为形成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A、C)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B、D)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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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云岭市甲区张某在乙区王某处采购家具,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甲区,由丙区陈某负责运输。后因家具存在瑕疵,产生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应当由甲区法院进行管辖
  • B.可以由丙区法院进行管辖
  • C.可以由乙区法院进行管辖
  • D.应当由云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E.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选项A、B、C,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本案例中,可以由甲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乙区法院管辖。

选项D,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1)重大涉外案件(此处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选项E,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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