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5月7日,种植大户甲向乙租用一架农用无人机并投入使用,租期至10月31日。6月2日,乙将农用无人机出卖于丙,双方未约定履约期限。6月20日,乙将对甲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丙,并约定由丙继续向甲收取租金,且待丙付清价款后再将无人机的所有权转移。6月30日,丙付清价款,乙丙双方达成无人机所有权移转合意。7月8日,甲将无人机转租给丁并交付,租期至8月20日。8月10日,丁使用无人机田间作业时,被戊之子(12周岁)用石头击中,导致无人机坠落毁损。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若甲未经丙同意将农用无人机转租给丁,则丙依法取得一项解除权,下列关于该解除权的行使、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丙可以行使该项解除权,解除甲丁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

  • B、丙行使该项解除权的效力具有溯及力
  • C、丙行使该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 D、丙行使该项解除权的意思表示作出时生效
  • E、丙行使该项解除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要求2]

下列关于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形式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7月8日,甲丁所签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须征得丙同意,方为有效
  • B、7月8日,甲丁所签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
  • C、5月7日,甲乙所签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自乙向甲交付时生效
  • D、5月7日,甲乙所签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6月20日起,甲基于农用无人机租赁合同对乙的抗辩,可以对丙主张
[要求3]

下列关于乙丙农用无人机买卖合同效力及农用无人机权利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6月20日,丙基于指示交付而继受取得无人机所有权
  • B、6月30日起,丙有权请求甲交付无人机
  • C、6月20日,乙交付义务履行完毕,农用无人机损毁风险由乙转移丙
  • D、6月2日起,丙有权请求乙交付无人机
  • E、6月20日起,丙有权请求甲交付无人机
[要求4]

下列关于无人机坠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丙有权请求戊承担赔偿责任
  • B、丙有权请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 C、甲、戊应对无人机坠毁承担连带责任
  • 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E、戊应对农用无人机坠毁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E
答案解析:

选项A,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能解除转租合同。

选项B,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如同自始未成立。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选项C,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选项D,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选项E,丙行使法定解除权,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要求2]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A,转租合同未经丙同意也有效。

选项B、D,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例中租期不到六个月,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

选项C,无人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则合同成立。

选项E,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要求3]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乙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指示交付时丙没有取得所有权,是在付清价款后才取得所有权。

选项B、E,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甲承租无人机至10月31日,故丙在租期届满前,不能要求甲交付无人机。

选项C,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月20日乙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无人机进行交付,交付后风险转移给丙。

选项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6月2日买卖合同成立,双方未约定履约时间,则丙此时起随时有权请求乙交付无人机。

[要求4]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丙与丁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丙不能找丁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C,甲是承担合同责任,戊是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并不是连带关系。

选项D,甲丙之间有租赁合同,甲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向丙交付无人机,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E,监护人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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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丁事实上占有租赁物,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所以丁对租赁物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选项B当选。本案中针对丙和丁之间,丁基于租赁合同占有电脑,属于有权占有。针对电脑的所有权人而言,丁无权占有电脑,属于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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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本案中乙趁甲酒醉昏睡之际,抓着甲的手,在其事先拟好的房产转让合同上按上甲的指印,甲并未作出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欠缺意思表示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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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属于直系血亲的是(  )。
  • A.爷孙关系
  • B.婆媳关系
  • C.配偶关系
  • D.兄弟姐妹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血亲除自然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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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并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之后,甲为丙在该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登记。之后甲与乙去办理了房屋权属的变更登记。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甲是无权处分,居住权并未设立
  • B.丙是基于继受取得了居住权
  • C.若丙对甲乙之间买卖房屋的事项不知情,则丙基于善意取得而获得居住权
  • D.乙取得了负担居住权的房屋所有权
  • E.若广告公司要在房屋外墙印刷广告,则该广告取得的收益归丙享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B、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在为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为丙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故丙已经继受取得居住权。之后甲为乙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乙取得了负担居住权的房屋所有权。

选项C,甲为丙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时,并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甲,甲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

选项E,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通常只具有占有、使用的权能,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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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年8月,某省南华市北安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二分局”)对辖区内甲公司(张某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其一,甲公司未妥善办理财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收到二分局依法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甲公司即在限期内完成纳税申报。经查,甲公司此前均能够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其二,甲公司与买卖合同相对人发生合同纠纷,拒绝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人为此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二分局接到举报后查明,甲公司已经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对该笔销售业务申报缴纳增值税,遂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对甲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其三,2023年2月,甲公司将尚未分配的利润10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并办理变更登记。对此,二分局依据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认定公司股东张某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2万元个人所得税。甲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遂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规定,对甲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处以1万元罚款。

其四,甲公司将部分炉渣和煤灰固体生产废物作为水泥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废料堆放在市区。环保部门认定,甲公司排放固体废物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将计税依据和应征税款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因涉案税款较大,案件由北安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予以处理,二分局依据审理意见向甲公司送达征税文书,责令其在15日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E,甲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选项B,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属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发票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D,行政处罚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

选项C,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选项E,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本题中,对于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是对张某追征,无权对甲公司征收。

选项C、E,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张某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纳税人。

选项D,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C,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北安区税务局)为被申请人。

选项B,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象是甲公司而非张某,因此该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张某的名义申请复议。

选项D,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E,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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