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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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血亲除自然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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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甲未按照要求仔细观察四周情况因而导致乙受重伤的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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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针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实施侵害的行为正在进行,张某为了自身利益而制止李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自助行为通常认为是侵害行为实施完毕之后采取的。本案李某的侵害行为正在进行,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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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C,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生效。本案例中甲乙买卖合同、甲丙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选项B、D,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转让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上述“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例中,虽然甲乙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也不影响乙通过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甲又将该车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丙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则不得通过善意取得获得汽车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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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构成不当得利主体的是餐厅,并非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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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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