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拓展练习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单独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3)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4)无欠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1月: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月:不含税销售额11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10000×1%=1100(元)。
3月:不含税销售额13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500+(130000-50000)×1%=2300(元)。
假设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280000元(40000+110000+130000)<300000元,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1500元。
不可以。
理由: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征收率是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委托境内单位进行研发,由委托方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②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①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②涉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该资料需要留存备查。其中,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活动的,由受托方到科技部门进行登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①企业委托境内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②企业委托境内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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