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八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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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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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1)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选项 A 当选;(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选项 B 当选;(3)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选项 C 不当选;(4)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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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和王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出资人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抵押给乙银行的 5 台工程机械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规定,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的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的除外。本题中,丙公司已支付 80% 的价款,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
[要求4]
答案解析:甲公司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无需进行债权申报。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要求5]
答案解析:
赵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该诉讼应当将被异议债权人(丁公司)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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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 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题中,A 公司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距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2020 年 11 月10)已超过 3 年。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 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 6 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的除外。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规定,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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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目的;③申请的事实和理由;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要求2]
答案解析:A 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3]
答案解析:①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②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由人民法院决定。
[要求4]
答案解析:A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进行表决时,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5]
答案解析:数名预付费客户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无权要求立即退还押金。根据规定,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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