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票据作为依票据法发行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1)票据是债权证券和金钱证券。(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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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4年6月5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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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甲银行行使追索权,对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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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记载事项的表述中,可以导致票据无效的有(  )。

  • A.

    附条件支付的委托  

  • B.

    票据不得转让

  • C.

    票据金额仅有数码记载

  • D.

    未记载付款地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果是“附条件的支付委托”,则票据无效;(2)选项B: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记载了该事项,票据不得转让,但票据有效;(3)选项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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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B: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财务经理签字不行),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导致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2)选项CD: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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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其绝对记载事项之一
  • B.我国现行法之下的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且为见票即付
  • C.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提示付款,仍可对出票人进行追索
  • D.本票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之一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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