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上述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D当选。

拓展练习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选项A、B、C当选。


(1)选项AB:因该租赁合同无效,钱某无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2)选项C: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出卖前原租赁合同有效,钱某有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选项D: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钱某无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目中,逾期利率是15%,违约金按照每日0.05%计算,合计一年的违约金利率是18.25%,二者相加是33.25%,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3.65%的4倍,即14.6%),因此应当按照14.6%计算,即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最高数额为100×14.6%=14.6(万元),选项D当选。

第一份借款合同于2022年12月28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王某提供的是一般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第一次借款的本金是80万元。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张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抵押权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用借款购买赌具的违法行为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以及《民间借贷规定》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并不涉及这些影响借贷合同效力的情形,因此借款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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