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主持董事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说明理由。
赵某认为董事会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该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选项B、C、D当选。

2023年4月10日,王某到甲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小汽车,当日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5月10日交付剩余款项后甲公司向其交付车辆。王某将车停在停车场内,5月20日,王某将车开走,5月22日办理机动车登记。王某取得该车辆所有权的日期是(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月10日,甲公司向其交付车辆。选项C当选。

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电脑,总价款5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乙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将电脑运输至甲公司经营场所,甲公司收到电脑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双方在合同债权转让及合同义务转移未作特别约定。
2023年3月16日,甲公司因经营业务变更不再需要电脑,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认为丙公司经营场所距离较远,如债权转让后会增加履行费用,所以通知了甲公司不同意以上债权转让。
2023年3月20日,因甲公司明确表示拒收电脑,乙公司只好将电脑运输至丙公司的经营场所,由此增加履行费用800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增加的履行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金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50×20%=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在乙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乙公司发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增加的履行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23年8月,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察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选项 C 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选项 D 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选项 A 不当选;(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 B 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为(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