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上述投资活动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2 353-2 185)=166(万元)。


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4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为25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报的金额为( )万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250+(0-20)=230(万元)。

甲公司202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面值为1 000万元的5年期债券,每年年末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甲公司实际支付1 19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5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4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债券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
选项A,2021年1月1日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 195+5=1 200(万元);选项C,2021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1 200×4%=48(万元);选项B、D,2021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200×(1+4%)-1 000×5%=1 198(万元),2022年1月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其他债权投资1 430万元,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 430-1 198=232(万元)。

甲公司2021年1月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20 000万元,包括:普通股10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3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 000万元。2021年5月6日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未分配利润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1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方案于2021年6月8日实施完毕。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 500万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的列报中正确的是( )。
选项A,未分配利润=8 500×(1-10%)+(2 000-10 000÷10×1)=8 650(万元);选项B,股本=10 000+10 000÷10×2=12 000(万元);选项C,盈余公积=3 000+8 500×10%=3 850(万元);选项D,资本公积=5 000-10 000÷10×2=3 000(万元)。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需披露的关联方交易要素至少应包括( )。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需要披露的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交易的金额;(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4)定价政策。

下列不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的有( )。
选项C,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属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单独作为应收款项核算;选项D,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