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
  • A.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B.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 C.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 E.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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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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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不满 90 分的,其纳税信用级别应为(  )。
  • A.B级
  • B.A级
  • C.C级
  • D.M级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不满 90 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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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在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 A.超过利润总额 12% 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B.收到国债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 C.存货跌价准备计入管理费用
  • D.列入营业外支出的行政罚款
  • E.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 A,超标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B,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C,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D,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E,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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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申请留抵税额退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过(  )增值税政策。
  • A.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B.增值税免税政策
  • C.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 D.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 E.加计抵减政策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纳税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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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某税务所的税务管理员小李发现其管理的某个体工商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1.5 万元。为避免税款流失,小李通过打电话方式向税务所所长请示经同意后,在纳税申报之前先行扣押了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价值 1.2 万元商品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价值0.3 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在扣押过程中进行了执法摄像作为证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管理员扣押纳税人的商品和电动车属于什么税款征收措施?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指出上述税收征管措施中不符合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规定之处。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扣押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规定之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这里税务管理员直接申请税收保全措施了。

税收保全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单位价值 5 000 元以下的生活用品(电动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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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分别向个人股东借款300万元和职工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根据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10%,利息每季度支付。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时,需要扣缴哪些税费?

(2)个人取得的利息在所缴纳的税收中分别属于哪个应税项目?

(3)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4)向职工借款和向个人股东借款需要分别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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