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应缴纳的资源税=650×6%+(480-150)×5%=55.5(万元)

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 000+180+3=6 183(万元)。
转让环节缴纳的增值税=20 000÷80%÷(1+5%)×5%=1 190.48(万元),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1 190.48×(7%+3%)=119.05(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6 183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125+3 500+500+800+73=4 998(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450-50)+(6 183+4 998)×5%=959.05(万元)。转让环节的税金为119.05万元。其他扣除项目=(6 183+4 998)×20%=2 236.20(万元)。甲公司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6 183+4 998+959.05+119.05+2 236.20=14 495.30(万元)。
不含增值税收入=20 000÷80%-1 190.48=23 809.52(万元)。增值额=23 809.52-14 495.30=9 314.22(万元)。增值率=9 314.22÷14 495.30×100%=64.26%,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9 314.22×40%-14 495.30×5%=3 000.92(万元)。

选项A,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用途,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选项B,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货物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选项C,售用废弃稠油生产的生物柴油没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选项D,销售用废弃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选项E,销售甲醇汽油应征收消费税。
A炼油厂销售用废弃的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50+12)×1 388×1.52÷10 000=13.08(万元)。
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500×20%×9%+500×80%×10%=49(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600×40%×9%+600×60%×10%=57.6(万元)。A炼油厂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9+57.6=106.6(万元)。
A炼油厂业务(2)销项税额=980×13%=127.4(万元)。业务(3)销项税额=60×13%=7.8(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之前应缴纳增值税=127.4+7.8-106.6=28.6(万元)。
B油田采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免征资源税。B油田是水深460米的油气田,为深水油气田,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减征30%资源税。B油田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1 320÷1 200×(1 200+800)×6%×(1-30%)=92.4(万元)。
C油田是专门生产高凝油的油田,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C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2 000÷2 000×(2 000+500)×6%×(1-4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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