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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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审判权独立原则;(选项A)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选项D)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选项C)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辩论原则;
(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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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选项C,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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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税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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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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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税务机关对税务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税务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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