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选项A不当选;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选项B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C当选;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选项D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须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即除不可抗力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况,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选项C当选。选项A、B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不当选。选项D不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只进行投资,而不负责事务执行。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本题中,出资人赵某用商铺不动产出资,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法院责令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变更手续后,赵某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所以法院应认定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要求2]
答案解析:不予支持。根据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出资人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本题中,钱某出资的机器设备因为市场变化发生贬值,所以钱某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本题中,出资人乙公司在法院指定的期内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所以应认定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述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