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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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定日付款的汇票,应当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选项B不当选;未记载付款日期的银行汇票为见票即付,选项C不当选;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选项D不当选。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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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中适用专属管辖的有:(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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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对外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按份共有人是否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又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规定如下表:
类型 | 具体规定 |
排除适用 | (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交易); (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对外转让) |
不属于同等条件 | 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 |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 人主张优先购买 |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的比例行使 |
优先购买权受侵害 |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 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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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D不当选;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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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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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下列程序: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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