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选项A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张某和陈某分别出资50%,共同购买了一套商业用房。双方约定按照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下列关于相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未经张某同意,陈某有权将该整套商业用房抵押给银行
  • B.未经张某同意,陈某有权将该整套商业用房出售给第三人
  • C.若陈某放弃优先购买权,张某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
  • D.若张某去世,只有陈某放弃优先购买权,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其份额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对外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按份共有人是否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又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规定如下表:

类型

具体规定

排除适用

(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交易);

(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非对外转让)

不属于同等条件

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

人主张优先购买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的比例行使

优先购买权受侵害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 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向非合伙人李某借款5万元,李某欠甲企业8万元,甲企业尚欠乙公司货款30万元。下列关于甲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若张某无力偿还李某5万元,李某有权代位行使张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 B.若甲企业无力清偿乙公司债务,张某清偿的数额超过应分担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C.甲企业欠乙公司的30万元货款,应当先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李某以其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对甲企业的债务后,只需偿还甲企业3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D不当选;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股本总额。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