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中适用专属管辖的是(    )。
  • A.因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 C.因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提起的诉讼
  • D.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中适用专属管辖的有:(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 B.

    均衡性转移支付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

  • C.

    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 D.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1)均衡性转移支付;(2)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聘任非合伙人张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合伙协议对聘请经营管理人员事项未作特别约定。下列关于张某的聘任程序和职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张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甲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B.张某被聘为经营管理人员后,当然取得甲企业普通合伙人资格
  • C.张某被聘为经营管理人员后,当然取得甲企业有限合伙人资格
  • D.经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可以聘任张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选项B、C不当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 B.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 C.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 D.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负有先为给付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选项A当选;(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选项C当选;(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者是当事人约定同时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对履行顺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选项D不当选;(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慈善家李某于 2020 年设立了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 2022年度签订了三份赠与合同。

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电热毯赠与乙养老院并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乙养老院在使用该批电热毯时发生火灾,导致乙养老院部分财产被烧毁。经鉴定火灾是由电热毯质量不合格所引起。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6月10日,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已经使用一年的叉车赠与丙建筑公司,6月20日交付。6月19日,甲公司因一项工程建设仍需要使用该叉车两个月,遂通知丙建筑公司先撤销赠与。未来再考虑叉车赠与事宜。丙建筑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在赠与合同上签字盖章,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7月10日,甲公司与丁民办学校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赠与丁民办学校10万元,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7月11日,甲公司向丁民办学校支付10万元。8月10日,甲公司调查学校已经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所拖欠的教师工资,遂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丁民办学校认为其对赠与资金有权调剂使用,拒绝归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果却因电热毯质量不合格引起火灾,导致受赠人养老院遭受损失,所以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丙建筑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法定不允许撤销的除外。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无须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本题中,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销的情形,且赠与财产叉车还未交付转移,所以赠与人甲公司可以撤销赠与。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定撤销的情形之一。本题中,双方约定的赠与款项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民办学校违反该约定义务,赠与人甲公司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