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办理的事项是(  )。
  • A.

    缴纳发票保证金

  • B.

    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 C.

    审批最高开票限额

  • D.

    审批发票领用数量

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在首次申请领用发票时,办理的主要涉税事项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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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取得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 A.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 B.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 C.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D.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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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应该有理有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无理申辩可以加重处罚
  • B.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行为对其造成名誉损害,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
  • C.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的,在核准期限内无须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 D.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也会向纳税人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税务机关不会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选项 B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1)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2)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选项 C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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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专栏应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反映的有(  )。

  • A.待抵扣进项税额
  • B.减免税款
  • C.销项税额抵减
  • D.转出多交增值税
  • E.进项税额转出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 A,属于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与应交增值税处于同一级别,不属于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专栏;选项D、E,均在贷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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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违规建造了临时仓库,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城市规划,属于违法建设,要求该企业将其拆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应税房产的违章建筑,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要求2]
答案解析: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投入资金建造的临时仓库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对于企业而言,属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减销项税额。
[要求3]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④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⑤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⑥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违规建设临时仓库违反了城市规划方面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对其采取的拆除措施属于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此上述损失属于违法支出,按照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因违法行为而发生的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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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评选为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木质家具适用税率为13%,上期无留抵税额,2024年5月发生业务如下:

1)当月销售家具取得不含税的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残次品开具普通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113万元;当期购进原材料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06万元;向当地的希望小学直接捐赠一批课桌,该批商品账面价值为80万元,同类商品不含税市场售价为120万元;用前期外购的一批木质座椅全部用于发放给职工,作为奖励,外购座椅账面价值为20万元,进项税额已于购进当期进行抵扣;当月清理出借的包装物,发现一年前出借给乙公司的包装物还未归还,甲公司随即将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3000元确认收入;销售使用过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万元,该设备于2015年8月份购进,进项税额已于购进当月进行抵扣。

2)从农户手中购入一批木材,开具农产品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支付运输费,该批木材由运输企业运回,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万元,当月该批产品未领用。当月员工出差取得注明本企业员工身份信息的往返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面上注明的票价合计6000元,机场建设费合计120元,燃油附加费合计500元。

3)当月转让2014年3月购置的一栋厂房,取得的含税收入为1200万元,该厂房购置时的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回答下列问题,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该企业不得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加计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③加计抵减的比例:

先进制造业企业为5%;

集成电路企业为15%;

工业母机企业为15%。

[要求2]
答案解析:

该企业直接向希望小学捐赠商品的行为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不视同销售,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并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20×13%=2.6(万元),不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②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226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000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③该笔业务应交增值税=3000÷(1+13%)×13%÷10000=0.03(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不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②理由: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时已经进行进项抵扣的,销售时不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该笔业务应交增值税=12÷(1+13%)×13%=1.38(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1000×13%+113÷(1+13%)×13%+120×13%+0.03+1.38=160.01(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该企业收购木材的入账成本=20-(20×9%)+1=19.2(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员工出差取得的行程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500)÷(1+9%)×9%÷10000=0.05(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6+20×9%+1×9%+0.05-2.6=105.34(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该企业转让厂房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1200-900)÷(1+5%)×5%=14.29(万元)。

[要求11]
答案解析:

当期应交增值税=160.01-105.34+14.29=68.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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