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个人取得的下列利息收入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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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 A,没有相关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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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内地居民张某是香港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常代表该公司签订合同。2021 年 1 月代表该公司与内地企业签订采购代理合同,不含税代理费 600 万元,分 3 年等额收取。不考虑其他税费,2021 年内地企业支付香港公司代理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不实行源泉扣缴,2021 年应自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600÷3×2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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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港务公司 2020 年拥有排气量 1.6 升乘用车 6 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2 辆),发动机功率为 2000 千瓦的拖船 4 艘。当地规定排气量 1.6 升汽车的年税额为 360 元 / 辆;机动船净吨位 201 吨至 2000 吨以下的,年税额 4 元 / 吨。该公司 2020 年应缴车船税( )元。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 1 千瓦折合净吨位 0.67 吨计算征收车船税,拖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 50% 计算车船税;该公司应缴纳车船税 =(6-2)×360+2000×0.67×4×4×50%=1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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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 2018 年开始从事符合税法“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污水处理项目,2019 年取得第一笔收入,2020 年开始盈利,2021 年甲企业将该项目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当年未取得项目收入。下列关于甲、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 ABDE:纳税人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选项 C: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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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中国居民程某为天使投资人,2020 年收支情况如下:
(1)8 月 13 日,以每股 11.5 元转让初创科技型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00 万股;该股份系程某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现金出资 500 万元取得,每股成本 2.5 元。
(2)9 月 5 日,取得甲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 80 万元,其中来源于股权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 50 万元、未分配利润 30 万元。
(3)从其持股 10% 的境内合伙企业分回经营所得 50 万元;该合伙企业当年实现经营所得 800 万元,合伙协议约定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
(4)开办的境外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按我国税法确定的经营所得 48.91 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 2.76 万元。
(5)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 300 万元,选择在股份转让所得中扣除;通过某县民政部门捐赠现金 52 万元用于抗洪救灾,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6)程某每月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三险一金”4400 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据实扣除。程某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1.5-2.5)×100-500×70%-300]×20%=5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股份制企业用股权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程某取得的转增股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0×20%=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 D: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在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 =(800×10%+48.91-6-0.44×12)×30%=35.29(万元)< 实际支出额 52 万元,税前按照 35.29 万元扣除。程某取得境内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10%+48.91-6-0.44×12-35.29=82.3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2.34×35%-6.55(速算扣除数)=22.269(万元),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22.269×48.91 ÷82.34=13.23(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13.23 万元 > 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2.76 万元,因此实际抵免额为 2.76 万元。境内外经营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2.27-2.76=1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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