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对于其他类型的权利,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B、D当选。

拓展练习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A、B、D为动产,以登记为对抗要件,不当选。选项C为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当选。

在最高额抵押中,若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选项B当选。
【知识链接】
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①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 2 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③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④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⑤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乙可受偿8000×(6000/10000)=4800(元);丙可受偿8000×(4000/10000)=3200(元)。选项B当选。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1)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1)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B、C、D当选。
【知识链接】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所有权、抵押权既可以成立于不动产之上,也可成立于动产之上;(2)质押权、留置权仅限成立于动产之上。选项C、D当选。
【知识链接】
设定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
所有权 | 不动产、动产 |
抵押权 | 不动产、动产 |
质权 | 权利、动产 |
留置权 | 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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