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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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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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人应获得的补偿金。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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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规定,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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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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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1)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1)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B、C、D当选。
【知识链接】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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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对于其他类型的权利,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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