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本题表述错误。

选项B、C不当选;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写字楼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写字楼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选项D不当选。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但土地上的新增建筑物不作为抵押财产。
【知识链接】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的关系
(1)地上已有建筑物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以建筑物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尚未建成建筑物的 房地整体处分(拍卖),但建筑物拍卖所得价款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效力仅及于建 设用地使用权)。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0000元的电脑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4月8日签订了电脑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4月15日签订了电脑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电脑,拍卖所得款8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电脑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乙可受偿8000×(6000/10000)=4800(元);丙可受偿8000×(4000/10000)=3200(元)。选项B当选。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2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按照登记无法确定清偿顺序;而丙与丁签订质押合同后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按照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选项A当选。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关于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总结:
同一财产上有两个以上的抵押权 | 登记(登记顺序)>未登记>债权比例 |
抵押权vs质权 | 登记、交付的时间顺序 |
留置权vs抵押权、质权 | 留置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
超级优先权: ①留置权>价款债权抵押权>浮动抵押②价款债权抵押权>其他担保物权 | (1)下列债权人在交付后10日内办理登记的:①设定抵押权或所有权保留的出卖人;②提供融资的债权人;③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2)同一动产上多个价款优先权的,按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无效。( )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本题表述错误。

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的小汽车抵押给王某,李某和王某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李某到期不偿还借款本息,该汽车所有权归王某。借款到期,李某无力偿还,王某有权取得小汽车所有权。(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种条款称为“流押条款”。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本题表述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