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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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4000×(1-20%)×70%=13440(元)。
预扣预缴税额=13440×20%=2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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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600000×3000÷(3000+200)=5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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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内容包括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及其他六个部分。选项A、B、C,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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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三个档位: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是1500元/月(定额扣除);
②除上述①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是1100元/月(定额扣除);
③除上述①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是800元/月(定额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
张某不能扣除。
理由: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岳父母。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个人养老金能税前扣除。
②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据实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可以由张某扣除。
理由: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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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工资总额500万元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劳务派遣用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应作为工资薪金,无须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须调整;
工资及三项经费合计纳税调增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职工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需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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