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企业的免税收入。

拓展练习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0000÷3-60000)×3%×3=900(元)。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应补缴房产税=300×(1-20%)×1.2%÷12×4=0.96(万元)
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0×6÷12×11÷10000=0.44(万元)
合计应补缴金额=0.96+0.44=1.4(万元)
【提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转出进项税额=60×90%×13%+60×10%×9%=7.56(万元)
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7%=0.53(万元)
应补缴教育费附加=7.56×3%=0.23(万元)
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7.56×2%=0.15(万元)
合计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金额=7.56+0.53+0.23+0.15=8.47(万元)
应纳税调减160万元。
理由: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调减40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应纳税调减120万元。
①研发费用应纳税调减198万元。
理由: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乙公司的境外研发费用,即60×80%=48(万元),48万元未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150×2/3=100万元),所以可以加计扣除金额=150+48=198(万元)。
②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164万元。
理由: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限额1=330×60%=198(万元),扣除限额2=(32000+1200)×5‰=166(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66万元,应纳税调增330-166=164(万元)
①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应纳税调增10万元。
理由: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②公益性捐赠支出应纳税调增74.78万元。
理由: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限额=1460.13×12%=175.22(万元),应纳税调增250-175.22=7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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