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购买建筑用的辅材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按照销售额占比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103÷(1+3%)]÷[103÷(1+3%)+809÷(1+9%)]=0.24(万元)。
(2)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24=1.76(万元)。
(3)当月应纳税额=809÷(1+9%)×9%-113÷(1+13%)×13%-1.76+103÷(1+3%)×3%=55.04(万元)。

拓展练习
(1)扣缴义务人应扣缴增值税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500÷(1+6%)×6%=28.3(万元)。
(2)税率的适用和国内相关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税率相同,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选项B,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长期资产,是指以直接购买,自行生产、研发或者建造,接受投资、捐赠或者抵债等各种方式取得的长期资产;不包括租入的长期资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按照存货核算的房地产项目。
选项E,纳税人因实施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100+80+50)=1.47(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47=11.53(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53-100×3%=8.53(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37=17.9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53(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93-8.53=9.4(万元)。

选项A,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选项C,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选项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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