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烟,下设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选项C】
②酒,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个子目。【选项D】
③高档化妆品。【选项B】
④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⑤鞭炮、烟火。
⑥成品油。
⑦摩托车。
⑧小汽车。
⑨高尔夫球及球具。
⑩高档手表。
⑪游艇。
⑫木制一次性筷子。
⑬实木地板。
⑭电池。
⑮涂料。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依据题干数据,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585+2.34)÷(1+13%)]×10%=1.26(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这批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600+600×60%)÷(1-10%)=1 066.67(万元)
应纳税额=1 066.67×10%=106.6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酒厂4月应纳税额=14 040÷(1+13%)×20%+4 000×0.5=4 484.9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选项C、D】、投资入股【选项A】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