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选项B、C、D,《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
(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拓展练习
选项A,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选项D,规范性文件只能附带性审查,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1)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故县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B错误。
(2)行政机关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属于征税行为,行政相对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
(3)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正确。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审查事实问题也审查法律问题,并且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以选项E正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选项B)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3)因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或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或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而终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
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C、D的情形,应为中止诉讼。

选项A、E,宏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选项B,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D,“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属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选项A、B、C,逃避追缴欠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在欠缴应纳税款情况下,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且宏远公司欠税80万元已达标。
选项D,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选项E,补缴税款可减轻处罚,但已构成犯罪的仍需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A,移送公安机关属刑事司法程序,在行政复议期间,税务机关仍可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犯罪案件。
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决定,这一行为并非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移送决定的目的是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它本身并没有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处分,只是一个程序性的移交行为。
选项C,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E,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选项A、B,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选项C,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选项D,当事人有权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
选项E,税务所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所以税务所具有作出滞纳金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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