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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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选项D,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将被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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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1)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事项的表决权,选项B中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享有表决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额享有表决权,选项C正确。
(3)选项D中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对其他事项享有表决权。
(4)选项E中的债权人已就担保物得到足额清偿,不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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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1)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选项B错误。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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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选项E,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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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欠缴税款的滞纳金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则不属于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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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债权申报范围: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社会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税务机关征收的法律责任和政策依据明确的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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