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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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有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所以选项A错误。
(2)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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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1)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选项B错误。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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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选项E,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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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债权得到确认的债权人才能行使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选项D、E,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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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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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税务债权申报范围: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社会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税务机关征收的法律责任和政策依据明确的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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