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事项的表决权,选项B中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享有表决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额享有表决权,选项C正确。
(3)选项D中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对其他事项享有表决权。
(4)选项E中的债权人已就担保物得到足额清偿,不享有表决权。

拓展练习
选项A,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选项B,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选项C,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选项D,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选项A,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请求加工”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而进行的必要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债权,属于破产费用,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不在破产债权之列。
选项D,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企业即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掌管,任何其他人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发生的债务都不属于破产债权,应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清偿。

(1)选项A,重整计划由人民法院批准。
(2)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①核查债权;
②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③监督管理人;
④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⑤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⑥通过重整计划;
⑦通过和解协议;
⑧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⑨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⑩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⑪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3)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选项D)
②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选项B)
③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④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选项A、B、D,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非必设,也未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认可)。
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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