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查阅权。
选项B,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选项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选项D,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关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选项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选项A,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选项B,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选项C,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
选项D,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选项E,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选项A,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选项B,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选项C,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选项C,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D,默视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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