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分类是针对出资人责任(而非企业对自己债务的责任)。
选项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这一规定说明采取这种合伙组织形式需要执行公示制度。
选项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只是在“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中,其他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
选项B、C、D,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选项A,原始财产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出资;积累财产是指合伙企业成立以后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依法取得的全部收益。
(2)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对内转让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B);②对外转让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选项D)。

选项A,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B,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份额质押是否登记生效,及在哪个部门登记。
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E,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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