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选项C,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D,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持续性合同。

拓展练习
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
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选项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选项B,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一般遵循“通常理解优先”,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发生歧义时,不利于提供方,即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护相对方)。

题干所述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C)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E)
(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B)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题干所述内容为“预期违约”,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
法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基于法定解除事由的发生而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选项A、B,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之外的民间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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