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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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选项C,承诺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选项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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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之间手机买卖未做成的原因为买卖合同未生效,在试用期内买受人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的,该买卖合同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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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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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B,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要式合同。选项D,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较长且无上限限制。选项E,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法人。
[要求2]
答案解析:丁公司对4辆货车的抵押权于6月5日设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例中,双方已于6月6日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3]
答案解析:货车A的所有权于6月1日转移。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本案例中,6月1日丙公司已经通过转让向赵某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来代替交付。货车A的所有权于2025年6月1日转移。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戊公司向丙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例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造成违约,应由乙公司向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D、E,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占有租赁物但是未付清全部租金,又以该物为他人设立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该动产的出租人只要在该动产交付后10日内办理登记,其权利便优先于为他人设立的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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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丙作为善意第三人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撤销事由不成立。
选项B,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效力,非效力待定状态。
选项C,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签订的合同仍有效。
选项D,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分离,预告登记不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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