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 )。本题来源:第一节 债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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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不当得利可以因给付而发生,给付欠缺给付目的即构成不当得利,如非债清偿。但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明知无债务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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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下列权利中,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可以行使代位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选项A)、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选项E)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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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下列关于撤销权属性、行使期间及适用情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而非债的担保。
选项B、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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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选项C,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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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则。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选项D,只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且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非善意取得)时,才能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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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法定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只有选项B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属于法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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