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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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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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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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会会议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会会议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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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接受担保的张某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甲公司、乙公司所持表决权的 5/9(> 1/2)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2)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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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当选;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而不是分别与A机关签订采购合同,选项B不当选;应当以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选项C不当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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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选项A当选;(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选项D当选;(4)抵押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选项B当选;(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选项C当选;(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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