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
  • A.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B.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 C.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 D.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本题来源:第四节 担保物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担保物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用益物权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选项C,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选项D,担保物权依赖于所担保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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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企业有一幢价值80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企业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0万元,后来,甲企业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再次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两个抵押均予以登记,下列关于两个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两个抵押权均有效,但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

  • B.

    两个抵押权都有效,乙银行和丙银行对抵押物享有平等的受偿权

  • C.

    丙银行的抵押权无效,因为先设立的乙银行的抵押权具有排他性

  • D.

    若两个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则丙银行的抵押权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两项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丙银行无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丙银行的抵押权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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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   

  • A.

    不动产物权

  • B.

    存款单、仓单、提单

  • C.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

  • D.

    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 E.

    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不动产物权不适用质押,适用抵押。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①汇票、本票、支票(选项C);②债券(选项C)、存款单(选项B);③仓单、提单(选项B);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选项D);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选项E,财产权可以出质,人身权不可以出质); 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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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选项A正确;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E正确。
[要求2]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可以在其债权内请求甲乙支付任意金额的维修费。
[要求3]
答案解析:留置权人变价处分财产须先行催告,债务人在催告期内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方可行使变价处分权,催告期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应不少于60日。
[要求4]
答案解析:该电脑尚未交付,戊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无法取得电脑所有权,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戊之间的买卖约定仍然有效,选项C不当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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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C,动产物权转让自交付时生效。甲将车交付乙后,乙已取得所有权,未过户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又将该车卖给丁,构成无权处分,丁虽办理过户登记,但车辆实际由乙占有,丁未完成现实交付,无法满足善意取得的占有要件。

选项B,甲将车抵押给丙并登记,丙不知乙购买,善意取得抵押权。乙的所有权虽然设立在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丙的抵押权有效设立,丙可以正常行使抵押权。

选项D,甲与丁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证据证明恶意串通,合同有效但丁无法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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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丁的居住权于3月15日登记生效,且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优先于所有权,乙于3月20日取得所有权,不得对抗丁的居住权。

选项B、E,抵押权设立于3月10日,居住权设立于3月15日。抵押权设立在先且已登记,居住权设立在后,抵押权效力优先于居住权。

选项C,甲在3月15日仍为房屋所有权人,设立居住权属有权处分,合同有效且登记完成,居住权合法设立。

选项D,乙虽取得所有权,但居住权设立在先且具有排他性,乙无权要求丁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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