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担保物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用益物权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选项C,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选项D,担保物权依赖于所担保的债权。

拓展练习
选项A,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不以交付质押财产为生效要件。
选项B,票据(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1)有权利凭证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2)无权利凭证的,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选项C,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选项D,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设立。

(1)选项A,不动产物权不适用质押,适用抵押。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①汇票、本票、支票(选项C);②债券(选项C)、存款单(选项B);③仓单、提单(选项B);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选项D);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选项E,财产权可以出质,人身权不可以出质); 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选项A、C,动产物权转让自交付时生效。甲将车交付乙后,乙已取得所有权,未过户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又将该车卖给丁,构成无权处分,丁虽办理过户登记,但车辆实际由乙占有,丁未完成现实交付,无法满足善意取得的占有要件。
选项B,甲将车抵押给丙并登记,丙不知乙购买,善意取得抵押权。乙的所有权虽然设立在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丙的抵押权有效设立,丙可以正常行使抵押权。
选项D,甲与丁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证据证明恶意串通,合同有效但丁无法取得所有权。

选项A、B,“流押条款”仅导致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抵押权仍有效设立,乙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选项C、D,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题中货车作为动产,抵押权于3月5日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时间为对抗要件。

选项A、B、C、E,机动车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合同签订时所有权未转移;登记仅产生对抗效力而非确权效力。
选项D,动产质权自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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