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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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担保物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用益物权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选项C,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选项D,担保物权依赖于所担保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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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留置权是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一般由当事人自行设定,属于意定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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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重复抵押时,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本题中,抵押权均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乙可受偿9000×(6000/10000)=5400(元);丙可受偿9000×(4000/1000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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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两项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丙银行无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丙银行的抵押权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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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不以交付质押财产为生效要件。
选项B,票据(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1)有权利凭证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2)无权利凭证的,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选项C,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选项D,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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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生效)。
选项A,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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