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是医疗卫生设施、选项B是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都不得抵押。

拓展练习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两项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丙银行无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丙银行的抵押权仍有效。

选项A、E,《民法典》第415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乙丙之间未办理抵押登记,乙丁之间已交付,所以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选项B、C,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D,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选项A、D、E,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B,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登记完成之时设立。
选项C,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选项A,丁的债权未设立抵押担保,无权就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
选项B、E,丙就设备设立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对抗债权人己公司,己公司可就进口设备主张优先受偿。但己公司不得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
选项C、D,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经登记设立,乙有权就厂房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但无权就进口设备主张实现抵押权。
选项A,以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须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B、C、D、E,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作为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故甲公司将国产机器设备出售并交付给戊公司,属于有权处分。
选项A,就债务清偿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法律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选项B、C,甲是奥迪轿车的所有权人,其对该轿车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利,故丁以法律禁止的私力强行开走该车侵害了甲的所有权及甲的合法占有,甲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者物权请求权请求返还。
选项D,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丁强行占有该车,属于非法占有,不得主张留置权。
选项E,主张行使质权的前提需以该车设立质权,但甲公司向丁借款,未提供任何担保,故丁不得主张行使质权。

选项A、C,动产物权转让自交付时生效。甲将车交付乙后,乙已取得所有权,未过户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又将该车卖给丁,构成无权处分,丁虽办理过户登记,但车辆实际由乙占有,丁未完成现实交付,无法满足善意取得的占有要件。
选项B,甲将车抵押给丙并登记,丙不知乙购买,善意取得抵押权。乙的所有权虽然设立在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丙的抵押权有效设立,丙可以正常行使抵押权。
选项D,甲与丁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证据证明恶意串通,合同有效但丁无法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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