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技术合同中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纯生、罗氏企业共计应缴纳印花税=(600-60)×0.03%×10000×2=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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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运输合同以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的合计数贴花
  • B.以物易物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贴花
  • C.承揽合同,若承揽人提供原材料,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以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合计数贴花
  • D.承揽合同,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和收入为计税依据,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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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贴花,甲建筑公司应缴纳印花税=(1000+900)×0.3‰×10000=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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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总额为计税依据
  • B.以物易物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以购销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后又转包的,以承包总额扣除转包金额后为计税依据
  • D.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以加工费和主要材料金额合计为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选项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选项D,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其主要材料不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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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有(  )。
  • A.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总额为计税依据
  • B.以物易物方式的商品交易合同,以购销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 C.电网与发电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以购销合同列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 D.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后又转包的,以承包总额扣除转包金额后余额为计税依据
  • E.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以加工费和主要材料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选项D,建设工程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选项E,对于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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