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海岭区城建局批复同意当地某商业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银行住宅楼与杨某等9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8.6米。杨某等30户居民认为,海岭区城建局的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起诉要求和诉讼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杨某等30户居民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B.法院如果发现该许可行为违法,可以作出撤销判决
  • 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6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D.杨某等30户居民提交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后,法院才能受理
  • E.因海岭区城建局的该批准行为涉及杨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故杨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来源:第六节 行政诉讼程序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1)根据规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所以选项D正确。

(2)根据规定,如果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A正确。

(3)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6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被诉的银行住宅楼规划目前仅是“拟建”而尚未建设,撤销违法规划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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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区卫生局以戚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戚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戚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 B.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C.如戚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所以选项A错误。

(2)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

(3)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C错误。

(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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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所以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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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判行政赔偿案件,(  )。

  • A.

    可以调解

  • B.

    不适用调解

  • C.

    必须作出裁定

  • D.

    必须作出判决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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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情形不包括(  )。

  • A.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 B.

    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 C.

    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 D.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选项B、C、D,《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

(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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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行政拘留是人身自由罚、罚款是财产罚,均是损益性行为。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B、C,简易程序适用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20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所以,本案这种情况适用一般程序。选项E,关于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法律规定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应在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本题并未交代当事人是否在现场。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的复议机关改变了复议决定,所以,复议机关崇文区政府作为被告。选项E,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中的被告是崇文区政府,所以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C,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选项B,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选项D,尽管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应遵循“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但该案中郭某认为对康某的处罚太轻为由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并非加重了对申请人的处罚,不违反“禁止不利变更原则”。选项E,人民法院如果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或对于款额的确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作出变更判决,该案并未显示处罚显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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