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1)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所以选项A错误。
(2)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
(3)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C错误。
(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错误。

(1)根据规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所以选项D正确。
(2)根据规定,如果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A正确。
(3)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6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被诉的银行住宅楼规划目前仅是“拟建”而尚未建设,撤销违法规划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选项B)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3)因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或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或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而终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
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C、D的情形,应为中止诉讼。

选项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选项B、C、D,《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
(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选项A,变更判决适用于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以及涉及款额确定、认定错误的情形。
选项B,题干描述不属于撤销情形。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6)明显不当。
选项C,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选项D,确认违法判决适用于行政行为违法情形,与题干征税决定合法的条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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