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D不当选: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包括: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选项D)、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项B不当选: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选项B);(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选项A: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选项B、C: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选项D: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应当场交付当事人。
(4)选项E:“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本身就是一种简易的处置方式,不适用听证程序。
(1)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法》未作专条具体列举规定。但是,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实践做法,可以归纳出以下权利: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参加听证;②申请或者放弃听证;③申请不公开听证;④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为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⑤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⑥查阅听证笔录,并进行修改和签字确认;⑦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A错误。 (2)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C错误。 (3)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