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法》未作专条具体列举规定。但是,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实践做法,可以归纳出以下权利:
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参加听证;
②申请或者放弃听证;
③申请不公开听证;
④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为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
⑤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选项A)
⑥查阅听证笔录,并进行修改和签字确认;
⑦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
(2)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选项C错误。
(3)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选项B)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项A,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选项B、C,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选项D,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应当场交付当事人。
选项E,“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本身就是一种简易的处置方式,不适用听证程序。

选项A,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派出所无权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所以选项A正确。
(2)拘留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况。所以选项B错误。
(3)《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4)行政处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利的情况不包括行政拘留。所以选项D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