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花税税目中的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分类,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如下11大类合同:买卖合同(选项B)、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选项C)、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选项A)、技术合同(选项D)、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
【知识点拓展】
印花税征税范围: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丁)、证人和鉴定人(丙)。
【知识点拓展】
印花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①立合同人 ( 指合同各方当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
②立账簿人 ( 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 );
③立据人 ( 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 );
④使用人 ( 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 )。

选项B,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选项C,印花税征税范围中的财产租赁合同,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选项D,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应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知识点拓展】
印花税征税范围:

根据书立、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使用人等。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
(4)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①合同;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账簿;④证券交易。
【知识点拓展】
印花税征税范围: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选项A错误。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选项B正确。保管合同按照保管费的千分之一计税,选项C错误。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印花税计税依据:

